加入促进会享有的基本权益
一、 理事会员
1. 向理事会员单位贯彻宣传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新动态、新变化、新发展。
2. 本会能帮助理事会员单位及时发现、诊断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理事会员单位可向本会各专家委员会进行投融资策略、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咨询,各专家委员会拥有数名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其所涉行业领域广泛,专业知识精深。
3. 本会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红酒会、生日party、品茶会、高尔夫、模特表演、企业家联谊会、传统文化讲座等活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帮助和合作。
4. 免费为会员单位在我会网站上刊登企业广告,提供产品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5. 理事单位可以在我会多功能厅展示推广产品,由我会专人负责销售。
6. 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二、 常务理事
1.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各类招商项目,并提供各种招商引资桥梁服务。
2. 可在我会网站上为常务理事单位链接主页,发布常务理事单位的招商投资信息和对外招商合作项目信息。
3. 优先安排常务理事单位参加高端投资论坛、研讨会、经验交流、主题讲座、业务培训及理事交流沙龙。
4. 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项目可授权常务理事单位承接。
5. 促进会专业团队可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专场的项目路演。
6. 优先在我会网站会刊刊登企业推广和人物专访。
三、 副会长
1. 根据副会长单位发展需要,整合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和非金融机构等资源,通过银企对接会或个性化融资对接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2. 切实为副会长单位提供贷款和借贷等资金帮助,真正解决副会长单位经营上的资金困难。
3. 优先在我会会刊发表副会长单位招商投资信息、研究论文、经验体会,从而扩大企业的对外宣传推介。
4. 定期组织副会长单位与市领导、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座谈,建立起副会长单位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
5. 组织副会长单位参加国内外展览交流会以及商务考察等活动,推广企业新产品。
6. 我会领导会经常组织科技、金融等领域的权威专家到副会长单位走访调查,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四、 名誉会长
1. 为名誉会长单位开展的国际招商投资活动与其它国际商贸活动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比如进行联络、协调、考察、调研、传递信息及商务洽谈等。
2. 在吸引风险投资,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搭建起海外战略合作机构与名誉会长单位之间全方位合作的桥梁,从而为名誉会长单位“走出去”提供一条龙服务。
3. 联合名誉会长单位共同商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大计,结合各方资源,强强联合,开辟名誉会长单位发展新路径。
4. 定期组织市委市政府以及科技金融等部门的领导深入名誉会长单位实地调研,为名誉会长单位发展献计献策排忧解难。
5. 名誉会长单位可优先获得我会掌握的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企业负责人专访报道。
6. 作为重要嘉宾可出席我会组织、参与的各类活动。
五、 执行会长
1. 引导和辅助副会长单位推荐的高科技项目以及优质的创意项目等。
2. 引导和辅助副会长单位创建企业理念、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架构调整以及管理方式培训等服务。
3. 可以组织副会长单位与政府有关机构、国内外同行业进行交流与对话。
4. 参加国家和省市领导来访的重大接待、会议及交流等活动。
5. 参与我会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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